寫文章該如何發揮想像力,又能兼顧情理?
當你不知如何下筆時,如何找靈感?
老師選錄了一篇文章,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。
作者: 朱光潛,當代著名美學家、文藝理論家、教育家、翻譯家。
出處:《談文學》
浪漫作者堅信文藝必須表現情感,而表現情感必藉想像。想像須超過理智打破形式邏輯與現實的限制,任情感的指使,把現實世界的事理情態看成一個頑皮孩子的手中的泥土,任他搬弄糅合,造成一種基於現實而又超於現實的意象世界。
寫實作家的信條是不任主觀,不動情感,不憑空想;盡量尋求實際人生經驗,應用自然科學的方法蒐集「證據」,寫自己所最清楚的,愈忠實愈好。
浪漫派的法寶是想像,畢生未見大海的人可以歌詠大海;寫實派的法寶是經驗,要寫非洲的故事便須背起行囊親自到非洲去觀察。
這顯然是寫作態度上一個基本的分別。在談寫作練習時我曾經說過,初學者與其在浪漫派作家所謂「想像」上做功夫,不如在寫實派作家所謂「證據」上做功夫,多增加生活經驗。
理由很簡單,凡是藝術創作都是經驗的綜合。經驗是材料,綜合是藝術的運用。因為是舊經驗,所以讀者可各憑經驗去了解;因為是新綜合,所以可以看出每個作家的特殊心裁。想像絕不能不根據經驗,至於經驗──本身不能成為藝術,它必須透過作者的頭腦,經過一番選擇與安排,一番想像,然後才能產生作品。所寫出來的作品絕不能與實際經驗完全一致,因為這就如同食物下了咽喉未經消化就排泄出來一樣。食物如果要成為生命素,必經消化;人生經驗如果要形成藝術作品,必經心靈熔鑄。從藝術觀點來看,這熔鑄的功夫比經驗還更重要千百倍,因為經驗人人都有,卻不是每個人都能表現他的經驗成為藝術家。許多只信「證據」而不信「想像」的人為著要產生作品,鑽進許多偏僻的角落裡討實際生活,實際生活算是討到手了,作品仍是杳無踪影;這正如許多書蠹讀過成千成萬卷的書,自己卻無能力寫出一本夠得上稱為文藝作品的書,是同一道理。
我們應該知道,凡是真正的文藝作品都必同時是寫實的與想像的。所謂「寫實」就是根據經驗,所謂「想像」就是集舊經驗加以綜合(想像就是「綜合」或「整理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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